公司应设立一个内部

非常关注依赖于这些特定个人数据的事件。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对敏感人群更加小心,毕竟,不歧视是法律原则之一。

另一方面,匿名数据可以理解为个人数据的对立 电报粉 面,正如我们在这里已经阐述的那样。在任何时候他们都不可能再次被识别,因为这违背了匿名的本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匿名人士与敏感人士有着很大的不同。

因此,假名数据介于个人(可识别)数据和匿名数据之间。它们经历了一个转换过程,但并没有彻底到使数据无法逆转的程度。 一般来说,它们仍受到隐私和安全法的保护。

根据 GDPR,这些数据用于什么用途?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最近阐明了个人数据、敏感数据和匿名数据的概念。它还制定了所有类型的公司必须考虑的标准和要求, 因为任何处理数据的人都必须遵守这项法律。

仅可出于法律原因处理个人数据。其中 它使组织能够以更快的速度 之一就是利益相关方的同意,这必须是明确的,并在说明使用数据的真实目的后提供。 

其他要求包括:

  • 法律义务,
  • 保护持有人的生命,
  • 公共政策的实施,
  • 信用保护,
  • 除其他外。

敏感数据也只能在预先设定的条件下被操纵,例如 whatsapp 号码 研究机构的研究、行使权利、预防欺诈、保护生命等等。换句话说,正如我们已经讨论过的,需要特别小心。

从定义上来说,匿名数据是不受 GDPR 约束的。如果数据确实是不可识别的,就不需要关注法律的要求,因为它不是个人数据。 

此外,还采用了一些上面提到的匿名化技术作为解决标准适配问题的解决方案。

目前争论最多的问题是当前技术能够达到的匿名化程度。有研究人员支持这样的观点,即这些方法永远无法成功地扭转与原始数据的联系,因此它们总是变得匿名。在这种情况下,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至关重要。

除了这些一般性考虑之外,GDPR 还提出了一些应该成为公司思维方式和文化一部分的结构性关注点。首先,需要对数据的使用目的规定非常具体、明确,并向数据主体明确地表达。一旦确定了这个目的,只需要保留数据直到它实现为止。

另一个重点是免费访问。数据主体必须能够自由地随时查阅、修改、传输到其他数据库、甚至删除其数据,即使已经征得其同意。这就是GDPR(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等隐私法  与各国关于该主题的法律之

敬业专业

机构和外部机构报告。在某些情况下,它是数据保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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