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确定尼加拉瓜干预的目的时,它并不局限于保护自己的权利,还寻求“援引以色列的责任”(¶21)——而这一目标在第 62 条或第 63 条下的非当事方干预中是没有立足之地的。然而,通过强调它“无意改变案件的主题”(¶21),尼加拉瓜表现出一些担心,即这种看法可能对其适用造成致命影响。这种担忧是明智的,因为法院上述“一切干预都是附带的”案件,以及它在国际法院规则第三部分 (D) 部分(“附带程序”)规定的其他事项上的类似做法,比如它发展了“直接联系”理论来限制反诉的受理。
则法院还必须确定尼加拉瓜和南非是否是利
益相同的当事方。鉴于尼加拉 WS电话列表 瓜承认其“与促使南非提起诉讼的理由和理由相符”(¶8),并“宣布支持南非的申请”,法院可以认为尼加拉瓜和南非是利益相同的当事方。(¶11) 这一裁定反过来可能会影响尼加拉瓜是否有权在本案中 使用定制金属钥匙扣提升您的品牌形象 任命专案法官——鉴于许多其他国家可能也会这样做,法院对这一前景持谨慎态度是可以理解的。
尼加拉瓜历史性的干预请求还提出了其他问题供本案当事方和法院考虑
尽管尼加拉瓜通过逐字复制南非的 香港领先 救济请求避免使问题进一步复杂化,但它应该对此进行修改,请求法院宣布不仅南非和以色列,而且尼加拉瓜本身——作为本案的潜在当事方——也必须按照《灭绝种族罪公约》规定的义务行事。(¶9)此外,尼加拉瓜将诉诸法院描述为“尼加拉瓜履行防止义务并可能产生威慑作用的唯一有效手段”,这种说法值得怀疑,因为干预具有威慑作用的说法缺乏有力支持,而且尼加拉瓜将这一行动定性为一项“义务”——这是一种荒谬、行不通的理论,它使自愿程序变得具有强制性,并使所有缔约国都容易受到因不干预而违反《公约》的指控。 (¶17) 事实上,尼加拉瓜后来对这一点含糊其辞,称《公约》仅仅“允许”干预,(¶19) 同时含糊其辞地暗示南非在本案中的申请可以排除干预。(¶17)